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整体性系统性研究阐释
为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打击骗领居民身份证的行为,景洪市检察院召开行政检察与刑事检察跨部门检察官联席会,对本案中杰某冒用玉某的身份信息骗领居民身份证的行为进行分析研判,认为现有证据能证实杰某骗领居民身份证用于婚姻登记的事实,无其他证据证实其存在多次使用该居民身份证的情况,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但其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同时,景洪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就办案中未按规定审查、违反程序签发居民身份证,对外籍人员基本情况掌握不实等问题多次召开座谈,交换意见,形成共识。就此,向市公安局提出对杰某骗领居民身份证的行为予以处理,并规范居民身份证的签发程序、加强外籍人员管控力度的检察建议。市公安局采纳了上述检察建议的内容,对杰某作出行政处罚,并组织开展户籍业务培训学习,通过建立外籍人员个人档案、定期走访等方式加强外籍人员的动态管控。